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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出樓市長效機制宜早不宜遲

  原創:

  馬雲網購打壓房價論在沈陽行不通 樓市完爆購物軍團

  品牌開發商在沈陽放下身段 加大優惠也玩0月供

  中恒集團19輪收中央大街地塊 溢價率23.4%

  售樓處安營紮寨傍大款 開發商當土豪闊氣送餐廳

  促淡季市場銷售 沈陽各樓盤新品加推提升熱度

  三中全會特別報道:房地產調控新變局

  18日,國傢統計局發佈的10月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月度報告顯示,房價仍然在漲。

  不僅是10月份,若把時間往前推三個月,在更大范圍內探討房價走勢,會發現更為真實的情況。仍然用國傢統計局70大中城市數據,今年7、8、 9、10四個月的住宅價格走勢大致為:環比上,價格下降城市個數分別是4、2、2、2,上漲城市個數分別是62、66、65、65,最高漲幅分別是 2.2、1.7、1.9、1.3。同比上,價格下降城市個數分別是1、1、1、1,上漲城市個數分別是69、69、69、69,最高漲幅分別是18.3、 19.3、20.6、21.4。

  可以直觀地看出,四個月的主要數據中,隻有環比最高漲幅略微下降,其餘數據全是上漲或持平,且同比數據顯示出逐月上漲趨勢。

  也就是說,今年以來房價走勢延續瞭前幾年的風景:邊調控,邊上漲。雖然一線城市措施愈加嚴厲,但房價走勢不管不顧。雖然這幾個月上漲幅度較小,但由於基數很大,"邊際效應"也較大-小幅度對應的財富卻不小。買房子貸款流程

  結論顯然是,這幾年的樓市調控效果不大,甚至沒有效果。更為嚴重的是,由於這種生硬的調控手段形成的是一個"超穩定市場結構",隻是暫時屏東縣提早清還貸款壓抑瞭旺盛的需求,一旦一處失守,就會全盤崩塌。

  也正是有人看出瞭其中的危險,提出瞭"長效機制"。實際上,在用長效機制來替代眼下的調控方式上,整個社會已形成共識。現在的問題是長效機制何時推出。筆者認為,宜早不宜遲。很多現實因素需要長效機制盡快推出。

  一、由於在目前調控方式下房價上漲的內在邏輯沒有改變,若不及早改變調控方式,任壓抑的需求"地火"湧動,未來樓市迎接的應該不會是皆大歡喜的結果,從這個意義上說,長效機制的出臺實際上是在和時間賽跑。

  二、房地產虛火不降,將會貽誤當下的調結構大局,換句話說,樓市調控是結構調整的前提。一方面它會影響產業結構調整。由於房地產較好的防通脹能 力,加大瞭房屋需求,進而加劇房價非理性上漲,在利益最大化考量下,資金紛紛從其他實體經濟轉到房地產行業,同時由於房地產業屬於資金密集型行業,在信貸 資金投向上對實體經濟產生擠出效應,形成實體經濟空心化和房地產業虛擬化。另外,由於房地產的產業鏈較長,其泡沫化也帶動鋼鐵、水泥等產業泡沫化。房地產 業健康發展,是解決上遊行業產能過剩的關鍵。另一方面它會影響需求結構調整。房地產業不僅把實體經濟資金抽走,還把購房者個人財產抽走,嚴重破壞瞭我國經 濟從投資拉動到消費拉動的轉型。

  三、房地產虛火不降,會擾亂正在謀劃的新型城鎮化進程。房地產業成為產業新貴,並享受十幾年的盛宴,很大程度上跟當初城鎮化誤入歧途有關。如果房地產問題不解決,被人詬病的"土地城鎮化"仍然會大行其道,人的城鎮化將難以落實。

  四、更嚴重的是,房地產業若有個三長兩短,不僅大量社會財富化為烏有,且會殃及其"連體兄弟"金融市場,然後傳導至整個經濟,後果可想而知。

  至於長效機制的內容,一段時間以來坊間傳聞頗多。三中全會提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,樓市調控顯然不能例外。因此,市場原則和法治精神 應是長效機制所遵循的。上周末與公眾見面的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》提出"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"、"建立全社會房產、 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臺,推進部門信息共享"、"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,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"等。聯系到最近高層講話,從中可以拼接出長效機制大 致輪廓:房地產稅、房屋信息聯網、加大供給和壓縮需求。

  既然方向明確,有關調控當局就應當加快落實,盡快出臺。退一步說,如果長效機制不能短期建成,其形成過程應適當透明,給市場一個較為清晰的預期。









新聞來源http://sy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3-11-20/07242502389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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